東方網通訊員朱瑞、記者毛麗君1月2日報道:25歲的李茜通過網絡認識了“高富帥”,兩人戀情迅速發展並同居。然而,李茜懷孕之後,才發現男方告知的名字、年齡、工作都是假的,且男方已有家室。因不堪打擊,李茜跳樓自盡。汽車借款李茜父母將冒牌“高富帥”告上法院,要求賠償。一審判決李父母獲賠26萬餘元;雙方均不服並提出上訴。今天下午,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。
  2012年3月,本科畢業後來上海工作的湖南女孩李茜網上認識了被告羅晨,其自稱“周君”,1981年生,未婚,是上海某大公司的高管。雙方見面後,很快確立戀愛關係,2012年10月開始租房同居。2013年春襯衫節,“周某”跟李茜回老家過年,期間多次參加同學、親友聚會,稱即將成婚。
  2013年2月,李茜懷孕,其父母來滬照顧女兒。此時,李茜父親要求查看“周某”的身份證,到派出所核實後,發現竟是假證。“周某”此時不得已承認,其真實姓名是“羅晨”,1972年生,已婚,好房網是上海某公司的普通職員。
  同年3月24日,得知真相的李茜要求與羅晨分手並終止系統家具妊娠。次日,羅晨到李茜單位將其帶至羅父母家中。27日上午9點多,李茜因身體不適,由羅晨父母陪同到醫院體檢,不料期間李茜“走失”,在與羅晨通了十幾個電話後,當天下午2點左右,李茜從醫院對面一座在建工地樓頂一躍而下,結束了年輕的生命。
  失去女兒的李茜父母將羅晨這個冒牌“高富帥”告上法庭,他們認為,羅晨的欺騙行為是導致李茜輕生的主要原因,因此起訴要求羅晨承擔80%的責任,賠償死亡賠償金、喪葬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78萬餘元。一審判決羅晨承擔30%的責任,賠償26萬餘元,對此,雙方均不服並提出汽車貸款上訴。
  今天下午,上海一中院二審開庭。李茜父母均親自到庭,而羅晨並未出庭,委托其父親和律師出庭。
  庭上,李茜父母情緒激動,隨身帶著的上訴材料里還有李茜的大學學士學位證書。對於一審查明的事實“2013年12月25日,羅晨至李茜單位將其帶至奉賢區”,李茜父母表示異議,稱當時羅晨是違背李茜意願,用脅迫的手段,連推帶拉將李茜按進車內帶走,李茜後來發短信給李父稱“我被綁架了,快來救救我”。而26日晚上,羅晨強行與李茜發生性行為,則是壓垮李茜身上的最後一根稻草。因此,羅晨應對李茜的死亡負主要責任。
  對此,羅晨的父親則表示不認可,並稱25日羅晨帶李茜到家裡,有說有笑,不存在“綁架”。相反,李茜自稱不願跟父母回老家,因為回去就要打掉孩子,李茜跟羅晨是真感情,而羅晨也已經在辦理離婚,兩人都想把孩子生下。
  此外,就案發當天發生的事情,雙方也是各執一詞。李茜父母認為,羅晨電話里明知李茜已站在樓頂,有輕生的可能,卻仍在單位上班,未及時救助或報警,存在過錯。羅晨父親則稱,羅晨打過電話給李父,是李父不同意報警,只是讓李茜冷靜一下。但對各自的說法,雙方均未提交新的證據。
  法庭辯論階段,雙方圍繞羅晨是否應對李茜墜樓負主要責任展開辯論。法庭將擇日宣判。(文中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女子網戀懷孕後跳樓自盡 死者父母狀告冒牌"高富帥"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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