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田欣
  男,1955年7月生,漢族,雲南江川人。1984年6月入黨,1978年5月參加工作,大學學歷。
  昨日,中組部發佈消息稱,“張田欣因涉嫌違紀,近日中央已免去其中共雲南省委常委、委員職務”。
  初步統計,張田欣系今年以來第二位中紀委未通報調查,但中組部宣佈免職的省部級官員,此前一位為江西原省委常委趙智勇。
  ■ 人物
  曾被舉報包養情婦非法斂財
  跟令政策等此前眾多被調查的高官相同,張田欣被免職的前三天,還在“正常工作”。
  9日調研城建工作
  昆明日報本月10日頭版發佈報道《張田欣調研西城海口片區開發建設工作時強調 把西城海口片區打造成滇池西岸黃金海岸線》。文中稱,9日,“張田欣與市委副書記、市長李文榮,市委副書記、市紀委書記應永生一行實地調研了滇池西岸規劃、生態濕地建設、海口新城規劃建設以及保障房建設情況”。
  接替仇和任昆明書記
  張田欣生於1955年7月,現年58歲,雲南江川人,仕途履歷也一直在雲南。從雲南省江川縣三街中心小學民辦教師起步,他在玉溪、易門、文山等地市縣“轉戰”多年,1997年42歲時起任雲南省玉溪地委副書記,成為廳局級官員;2006年51歲時進入雲南省委領導班子,擔任雲南省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。
  任職雲南省委宣傳部部長5年後,張田欣於2011年12月接替“明星官員”仇和,起任昆明市委書記。
  雲南網發佈了仇和和張田欣職務交接幹部大會上的相關領導發言。時任昆明市委副書記、市長張祖林評價說,雲南接連發生“躲貓貓”、陸良群體性事件等熱點事件,“宣傳部門沒有對任何媒體進行過堵截盯防,從來沒迴避、推諉、阻攔過媒體的採訪”,“外界評價,其積極推動雲南由民族文化大省向民族文化強省轉變。”
  曾與“假欽差”共同出席會議
  對於網民而言,張田欣並不陌生。2011年11月,雲南曾發生“雲南電視臺頻道總監誹謗省領導包養情婦被雙開”事件。雲南省紀委當年發佈的通報稱:雲南電視臺某頻道總監李瀛在省委換屆期間,利用互聯網惡意誹謗領導幹部,“將一些道聽途說的省級某領導的傳聞,編造成《雲南省級某領導包養眾多情婦為其濫權》的文章,於2011年9月8日發佈在境外某網站。兩小時之後,該網貼在國內被原文轉載。隨後,相關內容在省內網站和手機短信轉載傳播,造成極壞影響。”
  李瀛所發佈的《雲南省級某領導包養眾多情婦為其濫權》文章,某領導即為張田欣。昨晚,一些網站仍有該篇文章,其中稱“張田欣生活作風腐化墮落,大搞文化斂財”。
  此外,張田欣還被爆與“假欽差”趙錫永共同出席會議。冒充國務院研究室司長、“副部級巡視員”的趙錫永,曾到雲南“調研”,2012年11月4日出席了昆明市委、市政府主辦的“2012收穫金秋”投資昆明年會,出席會議的昆明市領導就有張田欣。
  ■ 解讀
  “免職”不同於“被調查”
 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表示,“免職”嚴格意義上只屬於幹部任用的組織措施範疇,不同於“立案調查”、“雙規”。
  “立案調查”、“雙規”的流程為,紀檢機關先發佈消息稱某位官員涉嫌違紀或涉嫌違紀違法,予以立案調查,之後組織部門發佈免職等消息。隨後紀檢機關通報調查結果,對違紀行為作出處理,處理形式包括免職、雙開等。如果還涉嫌違法,則移送司法機關。
  而“免職”可以適用於瀆職、失職的官員,也可以適用於違紀官員。此前,瀆職、失職的官員被免職後,有的官員還被起複,擔任其他領導職務。但違紀官員,鮮有起複者。
  昨日,中組部發佈的消息僅稱,免掉了張田欣的雲南省委常委、委員職務,至於是否同時免去了昆明市委書記職務,中組部通報並未提及。
  本版稿件/新京報記者 王姝  (原標題:雲南省委常委張田欣涉嫌違紀被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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