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深圳7月4日電 一攜毒男子在廣東省虎門火車站安檢時強行沖卡,被廣州鐵路集團深圳鐵路公安處民警追捕,見無路可逃,該男子竟縱身跳下5米高的高架橋橋墩平臺,幸得警民及時相救。今天,該男子因運輸毒品,被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  2013年10月10日,38歲的魏某在虎門火車站乘車安檢時拒不配合安檢員檢查,看見民警過來,魏某強行衝進候車室,跑向站台,邊跑邊將身上的行李扔在站台。民警一路緊追,將該男子圍堵在一站臺北頭。這時,民警從魏某丟棄的小瓶里發現疑似毒品的物體。魏某見狀,突然從站台縱身跳到離地5米高的高架橋墩平臺,骨折受傷。見民警就要下來抓捕,該男子聲稱要跳橋。橋墩平臺離地面13米,一旦跳下,必死無疑。虎門車站派出所立即聯繫“120”和東莞虎門鎮公安分局,並向深圳鐵路公安處彙報警情。深鐵警方一方面組織警力會同消防人員放置好移動消防氣墊,一方面組織警力上前談判。經過2個多小時的談判,該男子被勸服救下,送往醫院治療。經查,魏某在行李中藏匿了80.64克冰毒。
  (鐘金華 惠珍 游春亮)  (原標題:攜毒男子跳橋拒捕獲刑十五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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