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嬋娟
  高速路兩車司機採取“換卡”、“跑遠交近”方法偷逃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。近日,經湖南省寧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郭小華有期徒SD記憶卡刑一年零六個月,緩刑二年,並處罰金4萬元;判處袁四軍拘役五個月,緩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今年2月起,郭小華雇用司機袁四軍駕駛貨車從常德運沙石到長沙。按照行車線路,貨SD記憶卡車需上長常高速公路,根據每次運送沙石的噸數不同,本應交納800元至900元不等的過路費。
  為了節約成本,二人打起“如意算盤”。當大貨車裝好沙石從常德軍山鋪高速出發時,袁四軍打電話通知記憶體郭小華。郭小華則駕駛自己的小車從寧鄉入口上高速,然後在高速路邊與袁四軍駕駛的貨車會合,兩人趁機把通行卡調換,再在寧鄉金洲出口下高速。這樣,小車收取軍山鋪到寧鄉東的通行費34元,貨車則收取寧鄉至寧鄉東的通行費146元,總共少交費用724元。
  經查,郭小華和袁四軍以新竹買房子此方式騙取通行費48次,少交通行費4.5萬餘元。
  (趙嬋娟)  (原標題:為少交費私記憶體換卡 “跑遠交近”領刑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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